关于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资助期限的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颖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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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教外厅〔20201号)和《关于2022/2023学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2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奖学金期限将于20227月或者20231月到期,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毕业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满足以下申请条件,才能申请办理奖学金延期:

1.已完成开题报告;

2.已通过中期考核;

3.参加并通过年度评审。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下学生不能申请延期:

1.未按时完成学期注册的学生;

2.学习态度不认真,没有通过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的;

3.未参加或没有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的;

4.之前已经提交过一次延期申请并且非占计划延期的。

二、申请流程

申报工作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基本流程为学生申请导师填写审核意见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并报送,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1.202256日前:申请者在留学基金委系统中填写博士延期申请,内容如下:

1)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理由,目前论文进展及下一步学习计划;

2)是否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3)是否通过中期考核;

4)申请延长奖学金的具体期限(通常填一年)。

2.2022513日前:导师将收到系统发送的邮件,其中包含临时的登录名和密码,请重新设置密码后登录系统,就申请者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延长期限进行确认,并给出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

3.2022527日前:国际教育学院将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徐久

电话:+8625 83787958

邮箱:ie_student@hhu.edu.cn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延期操作手册.pdf

 

河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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