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申请课程免修的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李君钰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782

 

为规范和强化来华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的培养管理,提高留学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河海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申请课程免修的管理规定(试行)。

一、申请免修的课程类别和基本要求

1、汉语

硕士研究生通过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4)者可申请免修《汉语I》(2015LXS01),通过汉语水平考试五级(HSK5)者可申请免修《汉语I》(2015LXS01)和《汉语II》(2015LXS02)。

博士研究生通过汉语水平考试五级(HSK5)者可申请免修《汉语I》(2015LXS01)。

2、中国概况

留学生通过汉语水平考试五级(HSK5)者且在中国境内高校修读过“中国概况”、“中国文化”类课程且成绩不低于80%80分)者可申请免修《中国概况》(2015LXS03)。

3、其他课程

博士研究生在我校攻读硕士期间已修读过培养方案中的相应课程且成绩不低于80%80分)者,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二、申请免修程序

凡符合申请免修条件的留学生需在“河海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免修申请,并填写《留学研究生免修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国际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将在“河海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并公示名单,该门课程方可免修。

三、其他

1、通过汉语水平考试指总分超过60%且单项不低于60%

2、留学生在入学时未达到汉语免修条件,参加上课并取得成绩的,不论成绩是否通过,不再接受办理免修。

3、本规定从2016级留学生开始实施,在校留学生参照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海大学留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国际教育学院  研究生院

201746 

  • 河海大学官方微信
  • 河海大学国际教育 学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