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新瑞发布时间:2013-10-31浏览次数:1460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对我校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组织到位,确保将“选、派、管、回”逐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学院须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交流渠道,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研究生辅导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

二、选派规模

2014,留学基金委将选派695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联合培博士研究生4450名。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四、选派原则、程序及重点选派领域

1.选派工作要结合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和平台、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要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即“三个一流”的要求;要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我校推荐人选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按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3.选派工作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五、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当年申请截止时间为准),身心健康。

4.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对象为:档案已转入我校的优秀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一年级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教工。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博士研究生申请对象为:档案已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7.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还需满足协议要求的其他条件。

8.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六、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选拔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01311月,学校召开宣讲会,提供咨询指导。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动员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积极申报。

2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河海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拟留学单位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研修计划、拟留学单位导师简介、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所在学院。学院经导师同意、综合考核后,提出学院推荐名单,并于2014315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3)报国际教育学院。

3.学校选拔:2014320前完成。根据国外高校的录取情况和学生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结合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等情况综合评审确定最终候选人,经公示后报留学基金委。

42014320-4月5学校组织申请人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研究生类)》准备申请材料(请见国家留学网“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www.csc.edu.cn)并提交推选单位(河海大学)审核。

5.审批录取:20145月底前完成。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6.派出阶段:20152月底前完成。学校组织被录取学生办理签证、离校等派出事宜。

 

                    

 

 

                 河海大学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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